【精品】投標承諾書四篇
在生活中,接觸并使用承諾書的人越來越多,承諾書本身雖無法律效力,但有約束作用,簽下承諾書,就得考驗誠信。你所見過的承諾書是什么樣的呢?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投標承諾書4篇,僅供參考,歡迎大家閱讀。
投標承諾書 篇1
投標承諾書 致:沛縣人民醫(yī)院
本公司全面響應 沛縣人民醫(yī)院新城分院1300t/d廢水處理 工程的施工招標文件,評標辦法及招標答疑等文件的所有內(nèi)容和要求,該工程如由我公司中標承包,我公司愿做出以下鄭重承諾:
1、工程質(zhì)量:保證達到 合格 等級;若竣工驗收未達到 合格 等級,自愿扣取該工程結算價的 2 %作為違約金。
2、工期:保證 個月完成。因我方原因拖延工期自愿接受合同總造價的 0.1‰/天的罰款,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造價的5%。由于我方原因?qū)е驴偣て谘诱`超過20個日歷天的,貴方報經(jīng)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,可單方解除合同并重新更換施工單位。
3、安全文明施工:保證不發(fā)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,文明施工,達到沛縣規(guī)定文明工地的. 合格 標準。
4、經(jīng)核對,貴單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已包含了招標文件所規(guī)定的全部施工內(nèi)容,工程量亦核實無誤。我公司承諾:若我公司中標,則按招標文件的規(guī)定簽署施工承包合同;若存在錯項和漏項問題,一切責任由我公司負責。
5、如我公司中標,保證按照市交易中心要求辦理相關備案手續(xù)并交納建設工程交易服務費。
特此承諾
承諾單位(公章):
法定代表人(簽名):
年 月 日
投標承諾書 篇2
本企業(yè)鄭重承諾:
一、將遵循公開、公平、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參加 (具體的工程項目名稱)的投標;
二、本次投標所提供的`一切材料都是真實、有效、合法的;
三、不與其他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,不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,不損害采購人或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;
四、不與采購人或集中采購機構串通投標,不損害國家利益、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;
五、不向采購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*以牟取中標;
六、不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,騙取中標;
七、不擾亂寧國市政府招標采購市場秩序;
八、不在開標后進行虛假惡意投訴;
九、中標后不得將招標文件規(guī)定不予轉(zhuǎn)包、分包的項目轉(zhuǎn)包、分包于他人。
本公司若有違反本承諾內(nèi)容的行為,愿意承擔法律責任,包括:愿意接受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的處罰,愿意接受寧國市政府招標采購監(jiān)管中心、寧國市招標采購中心作出的罰沒投標保證金或履約保證金、限制交易和停止交易等市場準入與清出的處理。
投標人(簽字蓋章):
法定代表人(簽字蓋章):
投標企業(yè)(蓋章):
x年x月x日
投標承諾書 篇3
文件編號:
本人應邀參加瑞木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的投標商資格預審/評標工作,在此做出如下保密承諾:
1、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和規(guī)定。客觀、公正地履行職責,對所提出的任何評審意見承擔責任。
2、保守投標人的`秘密,不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、比較、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任何情況。
3、不私下接觸潛在投標人,不收受投標人的財物或其他好處。
4、認真學習《投標商資格預審程序》、《設備、材料供貨商資格審查程序》等相關文件,按照評標方法對簽字投標商或投標商的標書進行綜合評估。
5、對所有投標人標書的評定,采取相同的待遇和標準,堅持公平、公正、科學、擇優(yōu)的原則。
6、評選工作結束后,與評選工作有關的資料包括招標文件,評定資料,評定辦法等必須全部交回,并承擔相應的保密責任。
承諾人(簽字):
20xx年XX月XX日
投標承諾書 篇4
致:
本公司 (公司名稱)參加 (招標編號:)的投標活動,現(xiàn)承諾:
我公司滿足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關于供應商的資格要求:
。ㄒ唬┚哂歇毩⒊袚袷仑熑蔚哪芰Γ
。ǘ┚哂辛己玫纳虡I(yè)信譽和健全的`財務會計制度;
。ㄈ┚哂新男泻贤匦璧脑O備和專業(yè)技術能力;
。ㄋ模┯梢婪ɡU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;
。ㄎ澹﹨⒓诱少徎顒忧叭陜(nèi),在經(jīng)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;
。┓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。
同時,我公司/單位參加本次采購項目前未參與本采購項目的前期咨詢論證,不屬于禁止參加投標的供應商。
如違反以上承諾,本公司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。
投標人名稱:(蓋章)
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(簽字):
投標日期:年 月日
【投標承諾書】相關文章:
投標企業(yè)投標承諾書06-21
投標承諾書07-08
投標承諾書07-16
投標承諾書07-01
投標承諾書(合集)05-19
投標服務承諾書09-03
投標報價承諾書09-17
投標承諾書范文06-24
投標保密承諾書09-14
有關投標承諾書09-06